勞工退休金制度解析:舊制與新制的比較與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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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是勞工退休後的重要經濟保障。目前我國同時存在《勞動基準法》舊制與《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兩者在提撥方式、資金歸屬與給付模式上差異頗大。本文將介紹這兩種制度的異同、請領方式與常見問題,幫助勞工掌握自身權益。
一、勞工退休金是什麼?與勞保有何不同?
「勞退」指的是勞工退休金制度,是法律強制雇主為勞工提撥退休金的一項制度。不同於勞保的社會保險性質,勞退屬於個人財產,僅限於退休使用。兩者雖常被混淆,但其功能完全不同:
- • 勞退:退休準備金,強制雇主提撥、屬於勞工個人。
- • 勞保:社會保險,為勞工的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提供保障,由雇主、勞工與政府共同負擔保費。
二、舊制與新制差異
自2005年7月1日起,政府施行《勞工退休金條例》,設立新制退休金制度,並與舊制並存。兩者的比較如下:
項目
舊制《勞動基準法》
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
適用對象
2005年7月前到職且未選擇新制者
2005年7月後新進勞工或舊制轉新制者
資金來源
雇主全額負擔
雇主強制提撥6%;
勞工可自願提撥0~6%
資金歸屬
存儲於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屬雇主所有
設有個人專戶,屬勞工本人所有
可攜性
無法隨轉職帶走,雇主倒閉無保障
帳戶隨人走,累積不中斷
給付方式
依年資計算,退休時一次領取
可選一次領或月領(符合條件)
給付上限
最多45個月平均工資
無上限,視提撥與收益累積而定,且跨新舊制者可與舊制同時領取
提醒:在2005年前已在職的勞工可選擇是否轉換新制,若選擇新制,舊制年資雇主仍須保留。
三、請領條件與方式
1.舊制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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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件:
- 同一單位滿25年
- 年滿55歲且工作滿15年,或年滿60歲且工作滿10年
- 65歲強制退休。
- • 給付方式:一次給付,由雇主依年資計算(最高45個月工資)。
- • 金額計算:平均月薪 × [(工作年資 1-15 年)× 2 +(工作年資第 16 年起)× 1 ]
(即前15年之年資以基數2計算,超過15年則以基數1計算)
- • 申請期限:自符合資格起5年內須提出申請,逾期喪失請求權。
2.新制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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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件:
- 年滿60歲(不需在職),即可請領個人帳戶金額。
- • 給付方式:
- • 一次領取:適用所有符合年齡者。
- • 月領:須累積提繳滿15年,方得選擇。
- • 金額計算:月薪 ×(6%+勞工自願提繳率)× 年資 × 12個月 + 累積運用收益
- • 注意:月退休金非終身給付,而是餘款持續參與投資運用,領到帳戶歸零為止。
四、勞退舊制與新制並存時的處理原則
1.若2005年前到職並轉為新制者,舊制年資雇主仍須保留,勞工退休時可依規定請領。
2.舊制年資若要提前結清,須符合以下條件:
2005年7月1日前到職且同一雇主
2010年6月30日前已轉新制
勞雇雙方同意結清
3.若轉新制後離職,舊制年資請求權仍保留,但須與舊雇主協商給付時間與方式。
五、常見問題快速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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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是打工族也有勞退嗎?
✔ 有。只要屬勞基法適用對象,雇主都需為你提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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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公司只有3人,雇主能不提撥勞退嗎?
❌ 不行。雇主不論員工人數,只要受《勞基法》規範,都須依法提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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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請假一個月,雇主能停提勞退嗎?
❌ 不行。正常請假期間仍為在職,雇主仍需提撥。只有留職停薪才可暫停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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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不到60歲退休,可以先領嗎?
❌ 勞退新制需年滿60歲始得請領,不能提前。
六、結語
勞工退休金制度是保障勞工退休生活的重要基礎。舊制與新制各有特性與限制,新制強調個人化與可攜性,已逐漸成為主流制度。勞工應清楚了解自身適用制度,並善用自願提繳與其他財務工具,以強化自身的退休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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