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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保育類動物和平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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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一座擁有多樣生態環境的島嶼,孕育出非常多種類的野生動物,但竟有30 %以上的本土野生物種被列為保育類,人為開發造成的棲地破壞、人為的濫捕濫殺,都讓這些野生動物數量日益減少。為了保護這些珍貴的野生動物,催生了《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等相關法規範,來遏止這些傷害行為的發生。

     

    面對日益多元的保育對象,「不干擾、不取用、即時通報」是每位民眾最實際的守則。守護這些珍貴的動物,不只是防止一場滅絕,更是替自己留住一個有風、有草、有溫柔呼吸的世界。

     

    一、何謂保育類動物註1

     

    等級

    定義

    代表物種

    主要保護重點

    I級瀕臨絕種

    族群量降至危險標準,其生存已面臨危機之野生動物

    台灣黑熊穿山甲

    完全禁止獵捕、騷擾、買賣

    II 級珍貴稀有

    各地特有或族群量稀少之野生動物

    石虎

    藍腹鷴

    除科學研究或救傷外,不得擅動

    III 級其他保育類

    族群量雖未達稀有程度,但其生存已面臨危機之野生動物。

    麝香貓

    食蟹獴

    需申請許可方得飼養、展示

    貼心提醒:就連常見的領角鴞、黃緣龜都在 II & III 級名單內,誤撿到也是違法!

     

    二、法律紅線

     

    行為

    違反條文

    刑度/罰鍰

    飼養、持有

    《野生動物保育法》§16

    原則上禁止、例外可申請

    獵捕、宰殺、買賣

    《野生動物保育法》§18、§19、§41

    6個月以上-5年以下
    30萬以上-150萬以下

    騷擾、虐待

    《野生動物保育法》§18、§42Ⅰ

    一年以下
    6萬以上-30萬以下

    騷擾、虐待致死

    《野生動物保育法》§18、§42Ⅱ

    二年以下

    10萬以上-50萬以下

     

    三、遇見守則

     

    1. 拍照觀察:建議距離 30 m 以上,使用長焦鏡頭,不開強光、不使用閃燈,夜間更要關閉補光燈。
    2. 野外健行或露營:收妥食物與垃圾,背包收納整齊或密封桶。若攜帶寵物入山需繫繩,並隨手清理排泄物。
    3. 通報救援:發現受傷個體,拍照定位後撥打 1999(地方政府)或林業保育署各分署電話,不自行帶回。

     

    四、社區責任

     

    角色

    應做的事

    不做的事

    農民

    補強電圍網、領取防護補助

    私設獸鋏、毒餌

    寵物飼主

    結紮、繫繩、夜間室內

    棄養、放養犬貓

    地方政府

    推動道路綠廊、設生態涵洞

    未設警示牌致交通衝突

    一般民眾

    賞景隨手帶走垃圾

    餵食流浪犬貓→擠壓野生動物棲地

     

    五、保持距離,就是最大的善意

     

    遇到可愛的梅花鹿、稀有的石虎或傳說中的黑熊時,「想靠近一下」完全可以理解;但靠近、餵食的剎那,往往就是違法的開始。守住 30 公尺安全距離、不留食物垃圾、發現異常即通報,這三件小事,就是讓人與保育類動物都能長久共存的最好保險。下次走進山林或國家公園,請把手機鏡頭拉近,而不是腳步。讓牠們保有野性,也讓我們保有對大自然的敬畏。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更了解相關規定,如有遇到相關問題,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亦或需要律師幫忙協助,歡迎來電或加入恆河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官方LINE帳號預約免費諮詢,讓我們來提供你堅強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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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 本文僅為一般法律知識介紹,並非法律諮詢。若您有具體的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註1:《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條「野生動物區分為下列二類:一、保育類:指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二、一般類:指保育類以外之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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