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扶養費懶人包─用最白話告訴你錢怎麼算、付多久、不付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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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費懶人包─用最白話告訴你錢怎麼算、付多久、不付怎麼辦
想離婚卻擔心孩子生活費?以下用「5 大常見疑問」的形式,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在臺灣的計算方式 → 比例分擔 → 給付年限 → 不付款對策 → 是否影響親權/探視一次說清楚。
一、扶養費怎麼算?
• 如果是離婚協議,只要雙方談妥就可以
• 法院怎麼判?
原則:以「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為主
例外:
1.收入較高:以「維持孩子原有生活水準」為主
2.收入較低:以「最低生活費」為主
二、比例怎麼分?
情況
法院怎麼判
一般情形
父母一人一半
特殊情形
如:一方收入遠高於他方
依比例分擔
三、扶養費要付到幾歲?
年齡
法規&實務
離婚協議
按父母協議即可,但扶養義務仍需維持至成年為止
18歲
2023.1.1 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 18 歲,原則上扶養義務即告終止
19-22歲
(如:大學期間)
若仍在高中、專科、大學等「合理持續教育」,法院可能裁定延長至完成學業,但仍有少數見解認為只須扶養至成年喔!
無法自立
(如:身心障礙)
父母扶養義務可能「無限期」延伸,視子女自立能力判斷
20歲
2023 年前簽的協議/判決,多寫 20 歲即止,仍須履行到 20 歲
四、對方不付怎麼辦?
• 先取得執行名義
1.法院裁定
2.調解筆錄
3.離婚協議
• 強制執行
寫書狀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對方收入、資產
五、不付扶養費會影響親權、探視權嗎?
• 親權
單純欠扶養費是不會被剝奪親權的,但若長期拖欠,就代表不顧孩子利益,如對方想要改定親權,是很扣分的項目喔
• 探視權
孩子有權見到父母,父母也有權見到孩子,所以不能因為欠錢就擅自取消對方的探視權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更深入了解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的相關議題,如有法律問題卻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亦或需要律師幫忙協助開庭、偵訊、撰狀起訴,歡迎來電或加入恆河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官方LINE帳號預約免費諮詢,讓我們來提供你堅強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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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本文僅為一般法律知識介紹,並非法律諮詢。若您有具體的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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