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怎麼做?借錢不還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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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裁定怎麼做?借錢不還該怎麼辦?
「本票裁定」是用來追討借款的重要法律程序之一。很多人聽過「本票」,卻不清楚如何透過本票聲請裁定、追討債務。本篇將帶您了解什麼是本票裁定、聲請流程、費用、救濟方式與常見問題。
一、本票裁定是什麼?
本票?!一般來說大家只知道本票,不懂本票裁定如何聲請。必須了解有何規範,免得自身權益受損。
本票是什麼?
本票是指發票人簽發一定金額,於指定到期日,無條件支付給持票人或受款人的一種票據。
也就是說,債權人(持票人)可以依約定日期,持本票要求債務人(發票人)付款。
本票效力說明?
時效多久?
本票的時效為 3 年,自到期日開始起算(若無記載,則從發票日算起)。
時效可中斷嗎?
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可中斷時效,重新起算 3 年。
對誰有效?
本票的法律效力僅對發票人有效,不可對第三人主張。
二、怎麼寫本票才有效?(寫法要點)
依據《票據法》第120條規定:
必填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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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需「阿拉伯數字 + 國字大寫」,且不得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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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日期:本票開立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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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人簽名或蓋章
可不填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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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款人姓名或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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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條件支付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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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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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未寫視為見票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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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利息
三、本票裁定如何聲請?流程是什麼?
當持票人手上的本票到期,向發票人追討債款而發票人沒有如期支付時,持票人就可以本票為依據,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等法院裁定文下來即可查詢債務人之國稅局財產所得資料,進行強制執行。
本票裁定聲請流程:
- 文件資料
債權人將本票和裁定聲請狀遞狀到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 陳報法院資料
債權人可以持法院函向戶政事務所查詢債務人最新戶籍地並陳報至法院聲請本票裁定3002
- 財產所得
收到裁定公文後,並可至附近之國稅局調閱債務人之所得清單和財產清冊。
- 強制執行
債務人無抗告,債權人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本票裁定需要費用嗎?
未滿10萬元:500元。
10萬元以上~未滿100萬元:1,000元。
100萬元以上~未滿1,000萬元:2,000元。
1,000萬元以上~未滿5,000萬元:3,000元。
5,000萬元以上~未滿1億元:4,000元。
1億元以上者:5,000元。
本票裁定所需時間?
約1個月左右
四、不服本票裁定結果,有什麼方式可以自保呢?
債務人遇到對本票裁定不服的,該如何尋求救濟呢?
本票的形式錯誤?
本票該填的部分填寫錯誤(例如:金額,發票日、發票人),債務人可提出抗告。
抗告:債務人有10日的時間決定是否抗告
本票債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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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無實際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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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詐騙或被迫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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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造假
債務人可於收到裁定20日內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逾期則需提供擔保金,請求法院停止執行。
五、錢還完了,本票不歸還怎麼辦?
很多人都以為債務還完了就結束了,本票還在債權人手中,債權人又來聲請強制執行,該怎麼辦?
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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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償後務必「索回本票或簽立還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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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債權人仍強制執行,可憑匯款紀錄、對話紀錄、收據等證明,向法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結論
本票裁定是追討債務的一種快速法律手段,但程序繁複、細節多,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權益受損。不論是債權人或債務人,都應該了解本票的法律效力、聲請流程、時效與救濟方式。
若你在處理本票或借貸糾紛上感到困難,建議盡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避免日後衍生更多法律糾紛,保障自身的權益與財產安全。
「以法為舟,渡人至岸——恆河國際法律事務所與您共進。」
提醒: 本文僅為一般法律知識介紹,並非法律諮詢。若您有具體的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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