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費用最大的一筆是裁判費,求償 100 萬元第一審要繳 13,200 元,由原告起訴時先繳,最後原則上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實務上最常見的狀況是:當事人只想著要回錢,遞狀時才發現要先繳一筆不小的裁判費,甚至因為沒預留這筆錢而延誤提告。
本文整理民事訴訟費用包含哪些、民事裁判費計算方式與試算表、其他民事提告費用,以及民事訴訟費用誰付、有哪些合法省錢的方法。
民事訴訟費用可以分成三大類:裁判費、其他必要支出,以及律師費,其中只有前兩類屬於法律上的訴訟費用。
搞清楚這三類的差別,才知道哪些錢未來有機會要回來、哪些要自己負擔。
裁判費是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繳的錢,金額依請求金額計算,沒繳清法院會限期補繳。
逾期不補繳,法院可以駁回起訴,所以遞狀前就要先把裁判費算好、準備好。
證人的日費旅費、鑑定人的報酬、抄錄翻譯和郵電送達等支出,也算在訴訟費用裡(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23)。
實務上最花錢的通常是鑑定,例如房屋漏水、工程瑕疵、車禍責任,鑑定支出可能比裁判費還高。
律師費原則上不算訴訟費用,請律師的一方要自己負擔,就算打贏也不能叫對方付。
例外是第三審的律師酬金,法律規定屬於訴訟費用的一部分,但法院會限定最高金額(第 466 條之 3)。
實務上最常見的狀況是:當事人只準備了裁判費,案件進行到一半才被要求預繳鑑定支出,打亂原本的預算。
一句話重點:裁判費和鑑定支出未來可能由敗訴方負擔,律師費則多半要自己吸收。

民事裁判費計算是依請求金額分段加總,114 年 1 月 1 日起調高:10 萬元以下 1,500 元,超過 10 萬元到 100 萬元的部分每萬元 130 元,超過 100 萬元到 1,000 萬元的部分每萬元 117 元。
新標準出自司法院 114 年起提高裁判費的公告,各級距的完整金額可以查司法院民事事件費用徵收標準。
實務上最常見的狀況是:當事人把利息、違約金全部加進請求金額,結果多繳了不必要的裁判費。
用試算表對照,就能快速知道自己要準備多少裁判費。
下表依 114 年新標準,整理常見求償金額的裁判費:
| 求償金額 | 第一審裁判費 | 上訴第二、三審 | 白話說明 |
|---|---|---|---|
| 10 萬元 | 1,500 元 | 2,250 元 | 小額案件常見金額 |
| 50 萬元 | 6,700 元 | 10,050 元 | 簡易程序上限 |
| 100 萬元 | 13,200 元 | 19,800 元 | 通常程序常見金額 |
| 300 萬元 | 36,600 元 | 54,900 元 | 上訴要再加五成 |
由上表可知,上訴第二、三審的裁判費是第一審的 1.5 倍,打到越後面,要準備的錢越多。
請求金額不滿 1 萬元的零頭,以 1 萬元計算;不是請求金錢或財產的非財產權訴訟,第一審裁判費是 4,500 元。
例如求償 105 萬 3 千元,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會以 6 萬元計算,裁判費就是 13,200 元加上 6 個 117 元。
起訴後才產生的利息、違約金,原則上不用併入裁判費計算,只算本金就好(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2)。
例如請求返還借款 50 萬元,並請求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的利息,民事裁判費計算只以 50 萬元為準,第一審是 6,700 元。
但起訴前已經發生的利息,如果一併請求,就要加進請求金額一起計算。
一句話重點:一般求償金額在 1,000 萬元以內,民事裁判費計算只要記住三段費率,再加上零頭以萬元計,就能自己算出來。

除了第一審裁判費,民事提告費用還可能包含上訴、支付命令、調解和假扣押等程序要繳的錢。
選對程序,民事提告費用可以差好幾倍。
下表整理常見程序的金額:
| 程序 | 要繳的金額 | 白話說明 |
|---|---|---|
| 支付命令 | 500 元 | 對方不異議就不用開庭 |
| 調解(未滿 10 萬元) | 不用繳 | 小額糾紛先調解最省 |
| 調解(10 萬至未滿 100 萬元) | 1,000 元 | 比打官司便宜很多 |
| 假扣押 | 1,000 元 | 另外要提供擔保金 |
| 上訴第二、三審 | 第一審的 1.5 倍 | 打越久花越多 |
對方欠錢、金額清楚時,先聲請支付命令只要 500 元,對方收到後 20 天內沒異議,就可以拿來強制執行。
對方如果提出異議,就會轉成一般訴訟,這時再補繳裁判費即可,詳細做法可以參考欠錢不還民事訴訟的說明。
每上訴一個審級,都要依上訴金額再繳一次裁判費,金額是第一審的 1.5 倍。
例如求償 100 萬元,第一審繳 13,200 元,上訴第二審要再繳 19,800 元,兩審合計就超過 3 萬元。
所以決定要不要上訴前,最好先評估勝訴機會和要再投入的民事提告費用是否划算。
一句話重點:先算清楚每種程序的民事提告費用,再決定從哪一步開始。

民事訴訟費用誰付,原則上由敗訴的一方負擔(民事訴訟法第 78 條)。
但起訴時是由原告先繳,打贏之後要依判決內容,再向對方請求返還。
只贏一部分時,由法院依勝敗比例,決定雙方各負擔多少訴訟費用(第 79 條)。
例如請求 100 萬元、法院判對方給付 60 萬元,訴訟費用通常會依比例分配,判決主文會寫清楚。
判決寫明由對方負擔訴訟費用後,可以向法院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再拿著裁定向對方請求。
對方仍然不付時,這筆錢和判決金額一樣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敗訴的一方除了判決金額,還要負擔對方已繳的裁判費和必要支出,但不包括對方第一、二審的律師費。
例如被判給付 100 萬元並負擔訴訟費用,除了 100 萬元,還要返還對方第一審繳的 13,200 元,以及鑑定、證人等支出。
一句話重點:民事訴訟費用誰付看判決主文,先繳的是原告,最後買單的多半是敗訴方。
想降低民事提告費用,可以從選對程序、善用刑事附帶民事、和解退費,以及聲請訴訟救助四個方向著手。
以下四種方式都是法律允許的做法:
加重詐欺等法定詐欺犯罪的被害人提起民事訴訟或上訴,可以暫免繳訴訟費用,聲請強制執行也暫免執行費;普通詐欺不適用(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54 條)。
被詐騙的人如果還在猶豫要不要提告,這項規定可以先減輕起訴時的經濟壓力。
聲請訴訟救助時,要說明自己確實無力繳納,並附上收入、財產等相關證明(民事訴訟法第 107 條)。
法院准許後,裁判費可以暫時免繳;但如果最後敗訴,仍然可能要負擔這筆訴訟費用。
延伸閱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怎麼提?裁判費、期限與詐欺民事訴訟求償重點
一句話重點:同一筆求償,走對程序就能省下大半的民事提告費用。
以下五題是當事人準備提告時最常問的費用問題,答案先講結論,再說明原因。
要,小額訴訟一樣要繳裁判費,求償 10 萬元以下的第一審裁判費是 1,500 元。
小額、簡易和通常程序都適用同一套民事裁判費計算方式,差別只在請求金額。
沒繳清裁判費,法院會限期補繳,逾期不補可能被駁回;真的繳不出來,可以聲請訴訟救助。
訴訟救助要說明經濟上確實無力繳納,而且案件不是明顯沒有勝訴希望(第 107 條)。
律師費原則上不算在訴訟費用裡,就算打贏也要自己負擔,只有第三審的律師酬金例外。
第三審律師酬金由法院限定最高金額,敗訴的一方要在這個範圍內負擔(第 466 條之 3)。
可以部分退還,第一審或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和解,在 3 個月內聲請,可以退還該審級裁判費的三分之二(第 84 條)。
和解不但能退費,也能省下後續開庭和上訴的時間,是很多民事案件最務實的結局。
是,各審級的訴訟費用最後都由法院在判決中決定負擔,原則上一樣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如果第一審贏、第二審輸,最終負擔會依最後確定的判決計算,所以上訴前要把可能多付的金額一起考慮進去。
民事訴訟費用算錯或程序選錯,常常讓當事人多花一倍的錢,甚至因為沒預留裁判費而延誤提告。
恆河國際法律事務所以民刑事訴訟為主要業務,可以協助試算民事訴訟費用、評估最省成本的程序,並代為撰寫起訴狀與出庭。
我們的做法是先看完你的文件,把裁判費、可能的鑑定支出和勝訴機會講清楚,確認方向之後才簽委任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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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手上已經有借據、契約或法院的補費通知,建議直接帶著文件來討論,評估會準確很多。
以下三篇文章可以延伸理解民事訴訟費用前後的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