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遭列管警示,導致無法轉帳、提領?以下教你怎麼解除警示帳戶!
金管會《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3 條,把疑涉刑案的帳戶標註為「警示帳戶」
法院、地檢署、警察機關
轉帳、領現、開新戶都會被限制,連名下其他帳戶(俗稱「衍生管制帳戶」)也可能跟著凍結。
| 步驟 | 準備資料 | 提醒 |
| 1.先確認案件已結束 | 如果案件結束,會收到以下幾種文件:
1. 不起訴處分書 2. 無罪判決 3. 緩起訴處分確定 4. 判刑執行完畢證明 |
案件進行中申請會被退回喔 |
| 2.準備資料 | 1. 身分證
2. 印章 3. 上一項的文件 |
如被警示的是公司戶,則需帶公司大小章、負責人身分證 |
| 3.至警局遞件 | 帶上述文件至戶籍地或案發地的警局 | 1. 只能現場辦理
2. 可委任律師,但需要準備委任狀 |
| 4.警方發函給銀行 | 一般需約3-5個工作天 | |
| 5.銀行解禁 | 銀行收到公文後約1-2週 |
常見疑問
不行,原則上會被退件。
只要所有警示都已解除,銀行系統恢復即能開戶。
可以,但需要準備委任狀。
先向承辦警局確認退件原因,補正後重送即可。
小結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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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本文僅為一般法律知識介紹,並非法律諮詢。若您有具體的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