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被害人在刑事案件裡「順便」請求賠償的方式,不用先繳裁判費,由刑事庭審理時還能直接沿用刑事調查過的證據。
實務上最常見的狀況是:被害人報案之後一直等,等到對方被判刑才想到要求賠償,卻發現提出的時間早就過了,只能另外打一場民事官司。
本文整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期限、裁判費的三個例外、起訴狀寫法,以及詐欺民事訴訟要怎麼把錢要回來。
如果還不熟悉刑事案件會經過哪些關卡,可以先看刑事訴訟流程的完整說明。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是在刑事案件進行中,一併向加害人請求賠償,法院可能跟刑事部分一起判決,也常把賠償部分移送民事庭審理。
刑事程序處理「該不該罰」,民事程序處理「該賠多少」。附帶民事訴訟把兩件事放進同一個案子,省時間也省錢。
因犯罪受到損害的人,可以對被告,以及依法要一起負責的人請求賠償(刑事訴訟法第 487 條)。
「依法要一起負責的人」例如一起動手的共犯、未成年被告的父母,或是員工執行職務時出事的雇主。
可以請求的範圍和一般民事一樣,包括醫藥支出、財物損失、無法工作少掉的收入,以及身體或名譽受傷害時的精神賠償。
兩者最大的差別是錢和證據:附帶民事不用先繳裁判費,由刑事庭審理時還能沿用刑事調查過的證據。
下表整理兩條求償路徑的主要差異:
| 比較項目 | 附帶民事訴訟 | 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 白話說明 |
|---|---|---|---|
| 裁判費(求償 100 萬元) | 0 元 | 13,200 元 | 附帶民事先省下一萬多元 |
| 證據 | 刑事庭審理時可沿用刑事調查結果 | 自己負責舉證 | 移送民事庭後仍要自己舉證 |
| 什麼時候能提 | 起訴後到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 時效內隨時可提 | 附帶民事有時間窗口 |
| 刑事判無罪時 | 被駁回,可聲請移送民事庭 | 不受影響 | 刑事結果會牽動附帶民事 |
| 可以告誰 | 被告與依法應負責的人 | 任何應負賠償責任的人 | 單獨提告的對象較有彈性 |
一句話重點:能搭刑事案件的便車求償,就不必自己另外買一張票。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則上不用繳裁判費,但移送後加碼請求、被認定不符資格,或刑事判無罪後聲請移送,就可能要補繳。
以求償 100 萬元為例,單獨提民事第一審要先繳 13,200 元裁判費,附帶民事則是 0 元(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13,114 年起適用新的加徵標準)。
附帶民事訴訟在刑事庭審理時不收裁判費,就算移送到民事庭,法律也明文規定免繳(刑事訴訟法第 504 條)。
法院如果認為賠償部分太複雜,會把附帶民事訴訟裁定移送民事庭審理。這個裁定不能抗告,但移送的部分仍然不用繳錢。
移送民事庭後,還是有兩種狀況會被法院要求補繳裁判費。
第一種是請求金額變多。移送後才追加或擴張的部分,法院會要求就多出來的金額補繳(最高法院 101 年度台抗字第 509 號裁定)。
第二種是民事庭認為這筆損害和犯罪沒有直接關係,或告的對象不符合規定。
這時法院不會直接駁回,而是讓原告補繳裁判費後繼續審理(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抗大字第 953 號裁定),可參考司法院對這則民事大法庭裁定的說明。
想增加請求金額前,先算清楚要補繳多少;上訴時則要看判決是由誰做成的。
刑事庭一併判決的附帶民事,上訴時原則上不用繳裁判費;已經移送、由民事庭判決的,上訴就要依民事規定繳錢。
另外,刑事判無罪、免訴或不受理時,附帶民事會被駁回。原告可以聲請移送民事庭繼續審,但這時就要繳裁判費(刑事訴訟法第 503 條)。
一句話重點:免繳裁判費只保障移送前的原始請求,之後加碼或換跑道,都可能要補錢。

附帶民事訴訟只能在檢察官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提出,而且第一審辯論結束到上訴之前的空窗期不能提。
案件還在警察或檢察官調查階段時不能提,要等檢察官起訴、案子送到法院後才可以(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
最常被忽略的是空窗期。第一審辯論終結後到有人上訴之前,法律規定不能提;錯過第二審辯論終結,就只能單獨提民事。
不管走哪條路,賠償請求都有時效:知道損害和加害人起 2 年,或行為發生起 10 年(民法第 197 條)。
報案或提出刑事告訴,並不會讓這 2 年停下來。偵查如果拖得很久,可能還沒起訴,民事時效就快到了。
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先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保住時效,不必一直等刑事起訴。
延伸閱讀:你的權利有「保存期限」──淺談民法中的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

把重要的時間點排在一起看,就知道自己現在還能不能提。
下表依案件進度整理可以提出的時機:
| 案件進度 | 可以提附帶民事嗎 | 白話說明 |
|---|---|---|
| 報案、偵查中 | 不可以 | 等檢察官起訴 |
| 起訴後、第一審辯論終結前 | 可以 | 最理想的提出時機 |
| 第一審辯論終結後、上訴前 | 不可以 | 法定空窗期 |
| 上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 可以 | 最後的機會 |
| 第二審辯論終結後 | 不可以 | 只能單獨提民事 |
| 知道損害及加害人滿 2 年 | 時效已完成 | 對方可以拒絕賠償 |
一句話重點:刑事案件的進度不等人,民事時效也不會等你。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流程很單純,關鍵在起訴狀寫得清不清楚、金額算得準不準。

四個步驟依序是:確認案號、遞狀、開庭或調解、判決或移送。
以下是每一步要做的事:
起訴狀準用民事訴訟法的格式,至少要寫清楚當事人、請求金額和理由,下表六個欄位是建議寫法(刑事訴訟法第 492 條)。
下表整理每個欄位該寫什麼:
| 欄位 | 要寫什麼 | 白話說明 |
|---|---|---|
| 案號與股別 | 刑事案件的案號 | 讓法院知道要併在哪一案 |
| 當事人 | 原告與被告的姓名、地址 | 寫清楚要告誰 |
| 訴之聲明 | 請求金額與利息起算日 | 你到底要多少錢 |
| 事實及理由 | 發生經過與損害怎麼計算 | 為什麼對方要賠 |
| 證據 | 單據、診斷證明、轉帳紀錄 | 金額從哪裡來 |
| 副本 | 按被告人數附上 | 讓對方也收得到 |
自己寫起訴狀最常見的問題,是金額沒有逐項列出、漏告應負責的人,以及忘了請求利息。
下面三個錯誤都會直接影響能拿回多少:
一句話重點:起訴狀寫得越具體,法院越容易照你請求的金額判。

詐欺民事訴訟的目標只有一個:拿到可以查扣對方財產的判決,再把錢一筆一筆追回來。
被詐騙後求償有兩條路:跟著刑事案件提附帶民事,或自己單獨提起詐欺民事訴訟。
刑事案件已經起訴、被告明確時,附帶民事最省錢。還沒抓到人,或想先告人頭帳戶提供者時,單獨提民事比較有彈性。
詐欺被害人單獨起訴或上訴時,可以暫時不用繳訴訟費用,聲請強制執行也暫免執行費(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 54 條)。
可以一起告,但能不能判賠,要看對方有沒有參與或過失。
車手和其他共同參與的人,法律上視為共同侵害,要連帶賠償全部損害(民法第 185 條)。
人頭帳戶提供者的判決比較分歧:有法院認為提供帳戶屬於幫助行為要賠,也有因為對方同樣被騙、證明不了過失而判不用賠。
不少判決只讓人頭帳戶提供者就「匯進他帳戶的金額」負責,所以轉帳紀錄要按帳戶逐筆整理。
判決只是取得追討的權利,真正把錢拿回來,要靠查扣對方的財產。
對方有薪水、存款或不動產,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名下沒有財產時,可以先取得債權憑證,之後發現財產再執行。
刑事判決如果沒收了犯罪所得,被害人要在刑事判決確定後 1 年內,拿著勝訴判決向檢察官聲請發還或給付(刑事訴訟法第 473 條)。
一句話重點:詐欺求償要同時做兩件事,一是拿到判決,二是盯緊對方的財產。
延伸閱讀:如何請求損害賠償?3 步驟搞懂賠償標準、因果關係與求償流程
以下四題是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最常問的問題,答案先講結論,再說明原因。
會。法院可能在刑事審判時一起傳喚雙方,也可能安排調解;移送民事庭後,則依民事程序開庭。
經過合法通知卻沒到庭,法院可以不等你說明就直接判決,所以收到通知一定要注意(刑事訴訟法第 498 條)。
附帶民事訴訟會被駁回,但可以聲請移送民事庭,讓民事法官重新判斷該不該賠。
移送後要繳裁判費(刑事訴訟法第 503 條)。刑事判無罪的門檻很高,不代表民事上一定不用賠。
身體、健康、名譽等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請求;單純被騙錢的財產損失,一般很難另外請求。
金額沒有固定公式,法院會參考雙方的身分、收入、財產,以及受傷害的程度來決定(民法第 195 條)。
刑事已經起訴就優先走附帶民事;還沒起訴、時效快到,或要告的人沒被起訴,就單獨提詐欺民事訴訟。
兩條路不能就同一筆損害重複請求。不確定時,可以把起訴書和轉帳紀錄帶來,由律師判斷哪條路比較快。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最怕的不是輸,而是錯過提出時機,或少算了應該拿回的金額。
恆河國際法律事務所以民刑事訴訟為主要業務,可以協助被害人撰寫附帶民事起訴狀、計算請求金額,並在詐欺案件中同步規劃強制執行。
我們的做法是先看完起訴書和損害資料,把時效、金額和可以告的對象講清楚,確認方向之後才簽委任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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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手上已經有起訴書、判決書或轉帳紀錄,建議直接帶著文件來討論,評估會準確很多。
以下三篇文章可以延伸理解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前後的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