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無心變違法!5大著作權地雷與防範指南一次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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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無心變違法!5大著作權地雷與防範指南一次搞懂!
這是一則真實新聞:
2001年4月11日,台南地檢署接獲台灣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檢舉成功大學的學生在宿舍內架設網站,提供約18,000首的MP3音樂供人下載。
台南地檢署因此前往成大宿舍搜索,查獲14名學生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當時搜索行動,引起學生強烈反彈與恐慌,後續學生寫悔過書並登報致歉,才平息這場風波。
此事造成全國轟動,因為當時台灣有全民犯罪的可能,之後立法院幾度修法,直到形成現在的著作權法,為了鼓勵創作、保障著作人的著作財產權,促進產業流通,尊重他人的著作權是很重要的事情!
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有四大要點[1]:
• 保障著作權人權益
• 調和社會公共利益
• 促進國家文化發展
• 符合國際著作權保護趨勢
五種違反著作權法的常見案例:
編號
違反項目
違反的情形
1
使用未授權圖片作為商業用途
將其他網路賣家或者是Google搜尋到的圖片,拿來做網路賣場、廣告設計、或製成印刷品(比如手冊、T-shirt等等)。
貼心提醒:攝影或圖形著作都是受到保護的,如果我們要使用於商業行為前,是必須獲得著作人的授權,現在網路圖片有很多都有浮水印標註著作來源,可以直接辨別,以此避免使用到別人的圖片。
2
安裝與散布未經授權的軟體
使用盜版軟體比如Office、Photoshop,或網路提供破解版的下載連結。
貼心提醒:電腦程式著作受保護,一般情況下,直接使用盜版會被視為蓄意侵權,如果是公司行業更可能被認定為有營利行為,不得不防!
3
在網站或社群平台分享盜版教材或課程
在Line、Dcard、Telegram等交友群組中,互相分享付費線上課程影片或掃描教科書PDF。
貼心提醒:學生族要特別小心,如果是自己購買,方便自己閱讀倒是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但若是請影印店處理,就可能構成未經授權即重製及散布他人著作,違反著作權哦!
4
擅自翻譯國外小說或文章並發布在自己的專欄網站
自行翻譯國外文章,比如日本輕小說或美國影評,之後就直接張貼到自己的網站部落格或論壇上。
貼心提醒:作者的文章受著作權法保護,翻譯屬於「改作」,自己的翻譯部分,雖然可以成為衍生著作而獨立受著作權保護,但如果未經授權而任意翻譯他人的著作,還是會構成侵害他人著作權。
5
開設網站提供盜版電影下載,並收會員費,或免費分享
將最新的院線電影上傳至 YouTube、FB社群平台或私密社團販售(會員付費)或者免費分享。
貼心提醒:首輪院線上的新電影,通常不會有合法授權的網路下載來源啦!如果未經授權,就直接重製並透過網路公開傳輸,通常涉及營利(收費提供)或廣泛散布(免費分享),超級容易觸犯著作權法的。
如何預防、避免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呢?
• 使用「合法授權」的內容
使用圖片、文章、影片、音樂前,請務必確認來源,是否為開放授權(例如創用CC授權)、已購買授權,或已屬公眾領域(公共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例如已過著作權保護期間)。
• 避免「直接複製貼上」他人的創作
即使不是為了營利,但將他人著作內容直接轉貼、改編、翻譯都可能構成違反著作權法,而侵害到作者的著作財產權。若有需要引用,請標示出處來源,並掌握「合理使用」原則(例如用於教學、評論、新聞等,且使用比例是合理的)。
大多的時事新聞倒是可以轉載,但還是要留意整篇文章有沒有註明不得轉載等等。
***著作權法第61條:「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 使用授權平台與工具
可以選擇合法購買或使用著作,例如付費購買圖庫光碟、多媒體服務,或使用有授權標示的網路資源。
• 區分目的是「個人使用」與「公開或營利用途」
一般私下備份或列印,用於自行觀看,是屬於「個人使用」,但一旦公開傳輸至網路上散布或者有任何商業行為,就有可能觸犯著作權法的刑事責任哦[2]。
• 全民加強著作權法概念列入生活常識
(特別推薦:網紅、學生、設計師、創作者等等)
若從事創作、剪輯、翻譯、轉傳等從業人員,務必清楚確認使用權限及範圍,並了解著作權法,公司層面建議尋找專業法律顧問,保護自身的著作財產權與人格權,也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權法[3],誤闖紅燈。
預告下篇,我們來討論「如果遇到有侵害著作權的狀況,該如何提出及應對訴訟求償呢?」。讓我們下一篇見,未完待續。
結語:在享受網路資源的同時,也別忘了尊重創作者的心血。讓我們一起認識著作權法,打造一個重視智慧財產、支持原創的友善環境!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更深入了解侵害配偶權的相關風險!如果你或身邊的人遇到侵害配偶權的相關問題,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協助是最好的選擇。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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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本文僅為一般法律知識介紹,並非法律諮詢。若您有具體的法律問題,請諮詢專業律師。
• 因法令可能會隨時間修正,本文內容請讀者自行參考最新法規與實務判決加以查核。
•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屬恆河國際法律事務所所有,如有使用的需求,請事先取得事務所的書面授權。
[1] 著作權法第1條
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2] 著作權法第91條至第101條。
[3] 著作權法第97-1條
事業以公開傳輸之方法,犯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及第九十三條第四款之罪,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應即停止其行為;如不停止,且經主管機關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業者認定侵害情節重大,嚴重影響著作財產權人權益者,主管機關應限期一個月內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命令停業或勒令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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