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乘坐男友的機車,男友卻在速限僅60公里的路段上超速,經過路口時,一時煞車不及,撞上正要從路口右轉車輛的車尾,撞擊後機車倒地,官官當場心跳停止,送醫後宣告不治!
官官父親得知消息後,遠赴來臺,尋求張律師替官官主持公道。
張律師為官官主張:男友原本應該注意行車速限,卻還是超速行駛,無視交通安全法規的存在,導致官官因機車撞擊車輛後倒地,官官的死亡與男友的行為間,顯有相當因果關係。
最後,官官父親獲得新台幣250萬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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