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博弈在臺灣:一張圖就看懂誰會被罰、誰會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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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博弈在臺灣:一張圖就看懂誰會被罰、誰會被關
想在手機或電腦「小試手氣」嗎?先等等!臺灣 目前沒有任何合法的線上賭博。不論網站自稱「國外牌照」「政府核准」,只要招攬到臺灣玩家,就可能違法。以下用白話分三分鐘帶你看懂最常踩雷的法條和真實風險。
一、玩家篇——「只是下注」也可能吃上刑罰
情境
可能法律後果
在娛樂城、棋牌 APP 下注現金或可兌現點數
觸犯刑法第 266 條,最高罰 5 萬元,且籌碼與賭資會被沒收 (tpc.moj.gov.tw)
與朋友開 Line/Discord 群公開揪賭
同上 —— 網路空間已被列為「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wrb.tycg.gov.tw)
封閉小圈圈打牌(不營利)
不到刑事層級,但仍違社維法第 84 條,最高罰 9 千元 (tpc.moj.gov.tw)
押選舉賭盤(總統得票、議席)
刑法第 266 條+選罷法第 104 條併罰,最重 5 年徒刑 (tph.moj.gov.tw)
- 重點:2021 年底修法後,「透過網路或電信設備賭博」明文視同在公共場所,不能再主張「我在自己家」。
二、莊家篇——開網站、當代理,刑度更重
行為
法源依據
刑度
架設或代理娛樂城、抽頭分潤
刑法第 268 條
3 年以下徒刑+9 萬元以下罰金 (laws010.com)
用人頭帳戶或第三方支付收付賭金
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
7 年以下徒刑+500 萬元以下罰金 (legis-pedia.com)
團隊化經營、分層抽成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
3∼10 年徒刑,可沒收不法所得 (mjib.gov.tw)
三、協助者篇——工程師、客服、人頭帳戶也跑不掉
- • 技術維運/客服:長期領薪協助網站運作,屬刑法共犯或幫助犯。
- • 人頭帳戶提供者:帳戶被用來洗賭金,常被凍結並依洗錢防制法偵辦。
- • 發文招攬玩家:貼廣告、下關鍵字亦屬「供給場所或招攬」,同樣入罪。
- • 實務上,警方常先 凍結金流 再向上溯源。例如 2024 年底刑事局破獲第三方支付協助博弈洗錢,追扣近 2 億元不法所得,就是典型案例。
四、常見迷思一次破解
- • 「我只是玩國外牌照網站」
→ 臺灣採屬地主義+屬人主義,人或結果在臺灣都能被追訴。
- • 「小額下注應該沒事吧?」
→ 刑法沒有金額門檻,幾百塊也算;被抓還要繳罰金、被沒收籌碼。
- • 「不賭,只收款幫忙轉帳」
→ 金流協助屬洗錢行為,刑度往往高於單純賭博。
五、自保清單
- 不要隨便點陌生娛樂城連結,更別提供身分、信用卡或銀行帳號。
- 不要出借帳戶、第三方支付或公司門號給任何博弈平台。
- 遇到金流凍結——48 小時內聯繫律師,視情況爭取行政罰而非刑責。
- 選舉期間完全避開「預測盤」「下注盤」,罰則最重。
線上博弈在臺灣=違法博弈。 下注被罰、開站坐牢、幫忙洗錢加重刑度。動手指之前,先衡量得失:輸了錢還要付出自由與信用成本,絕非「小賭怡情」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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