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保育類動物和平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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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座擁有多樣生態環境的島嶼,孕育出非常多種類的野生動物,但竟有30 %以上的本土野生物種被列為保育類,人為開發造成的棲地破壞、人為的濫捕濫殺,都讓這些野生動物數量日益減少。為了保護這些珍貴的野生動物,催生了《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等相關法規範,來遏止這些傷害行為的發生。
面對日益多元的保育對象,「不干擾、不取用、即時通報」是每位民眾最實際的守則。守護這些珍貴的動物,不只是防止一場滅絕,更是替自己留住一個有風、有草、有溫柔呼吸的世界。
一、何謂保育類動物註1
等級
定義
代表物種
主要保護重點
I級瀕臨絕種
族群量降至危險標準,其生存已面臨危機之野生動物
台灣黑熊穿山甲
完全禁止獵捕、騷擾、買賣
II 級珍貴稀有
各地特有或族群量稀少之野生動物
石虎
藍腹鷴
除科學研究或救傷外,不得擅動
III 級其他保育類
族群量雖未達稀有程度,但其生存已面臨危機之野生動物。
麝香貓
食蟹獴
需申請許可方得飼養、展示
貼心提醒:就連常見的領角鴞、黃緣龜都在 II & III 級名單內,誤撿到也是違法!
二、法律紅線
行為
違反條文
刑度/罰鍰
飼養、持有
《野生動物保育法》§16
原則上禁止、例外可申請
獵捕、宰殺、買賣
《野生動物保育法》§18、§19、§41
6個月以上-5年以下
30萬以上-150萬以下騷擾、虐待
《野生動物保育法》§18、§42Ⅰ
一年以下
6萬以上-30萬以下騷擾、虐待致死
《野生動物保育法》§18、§42Ⅱ
二年以下
10萬以上-50萬以下
三、遇見守則
- 拍照觀察:建議距離 30 m 以上,使用長焦鏡頭,不開強光、不使用閃燈,夜間更要關閉補光燈。
- 野外健行或露營:收妥食物與垃圾,背包收納整齊或密封桶。若攜帶寵物入山需繫繩,並隨手清理排泄物。
- 通報救援:發現受傷個體,拍照定位後撥打 1999(地方政府)或林業保育署各分署電話,不自行帶回。
四、社區責任
角色
應做的事
不做的事
農民
補強電圍網、領取防護補助
私設獸鋏、毒餌
寵物飼主
結紮、繫繩、夜間室內
棄養、放養犬貓
地方政府
推動道路綠廊、設生態涵洞
未設警示牌致交通衝突
一般民眾
賞景隨手帶走垃圾
餵食流浪犬貓→擠壓野生動物棲地
五、保持距離,就是最大的善意
遇到可愛的梅花鹿、稀有的石虎或傳說中的黑熊時,「想靠近一下」完全可以理解;但靠近、餵食的剎那,往往就是違法的開始。守住 30 公尺安全距離、不留食物垃圾、發現異常即通報,這三件小事,就是讓人與保育類動物都能長久共存的最好保險。下次走進山林或國家公園,請把手機鏡頭拉近,而不是腳步。讓牠們保有野性,也讓我們保有對大自然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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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條「野生動物區分為下列二類:一、保育類:指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二、一般類:指保育類以外之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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