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律知識 > 【新聞報導】醫療糾紛害截肢

【新聞報導】醫療糾紛害截肢

  • 【新聞報導】醫療糾紛害截肢
商品圖像
  • 商品資訊

    【醫療糾紛害截肢】為賺抽成私裝支架 中榮害婦人截肢險喪命

     

    王婦術後因為敗血症差點喪命,最後左腿遭截肢。(讀者提供)

     

     

    2015年,南投埔里一名王姓婦人,因為感覺胃不舒服,掛了榮總埔里分院廖苡君醫師的門診,被診斷出肝臟長了一個泡泡,她持續追蹤治療5年,甚至連廖醫師調職台中榮總,王婦也跟著到中榮接受廖女的診治。

     

    王姓婦人(左)在內視鏡手術前,還能抱孫子,健康狀況跟正常人差不多。(讀者提供) 
     
    去年8月,廖女發現王婦肝臟的泡泡擴大為7至8公分,而且顏色混濁,恐是惡性腫瘤,且會壓迫到膽管,在家屬同意下,王婦接受內視鏡檢查,但廖醫師在未告知家屬,感染風險恐提高7至27倍的情況下,擅自給王婦裝設支架。
     
    結果,王婦9月4日傍晚出院,6點回到家,隔日凌晨2點併發敗血症第4期,又送回榮總,經院方發了4次病危通知,最後2次因性命垂危,分別截掉左右腿,才保住一命。家屬氣憤的說:「人進醫院的時候好好的,只是胃痛,出院卻敗血症病危,還得截肢,中榮必須給個說法」。
     
    院方為家屬開協調會時,兩位醫師像是吃了誠實豆沙包,坦言:「重點在於肝臟的泡泡是良性還是惡性,如果是良性,打開來抽一抽就好;如果是惡性,裝支架更沒意義,因為至少得切除2/3肝臟」,換句話說,裝設支架是不必要的手術;家屬的委任律師認為,廖的行為違反醫療常規,有重大疏失,已為王婦提出過失致重傷害的刑事告訴。
     
    對於患者家屬的控訴,台中榮總公關室蕭先生表示,此案患者家屬已經提告,對方的說法跟事實有一些出入,但因為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也送醫療糾紛鑑定,中榮與被提告的醫事人員,尊重司法調查,靜待司法偵審結果。
     
    阿文說,母親出院不到12個小時就出現嚴重敗血症,差點丟了性命。
     
    行醫超過40年的C姓醫學系教授表示,若追蹤5年都沒擴散成肝癌,9成是良性水泡,既然做內視鏡檢查,廖醫師首要的,是採集泡泡旁組織化驗,再決定如何治療,而且,膽管週遭細菌很多,裝支架感染風險高,但醫院為了賺錢,類似「不必要」的手術、用藥、自費醫材,濫用情形很普遍。
     
     
    C教授指出,台灣的椎間盤突出手術,8成是不用開刀的,但醫師總是鼓勵病患動手術,非開放性骨折,固定就好,但台灣醫師會鼓勵患者上釘子,如此可以開2次刀。C教授強調,台灣的醫病資訊不對等,讓患者及家屬只能對醫師的說法言聽計從,成為醫院利潤至上的冤大頭!
     
     
     
     

    【醫療糾紛害截肢2】不必要的支架害婦人4度命危 她的說法連自家醫師都打臉

     

    台中榮總肝膽腸胃科醫師廖苡君被控過失致重傷害,官司訴訟中。
     
     

     

    原本單純的內視鏡檢查,引發敗血症!家屬在王婦再度送回台中榮總,才得知引發王婦敗血症的原因,竟是她口中所謂的「彈簧」(支架)。原來廖苡君醫師替王婦進行內視鏡手術時,擅自在她的肝臟及膽管間裝上支架,家屬完全不知情,也未簽署支架手術同意書。
     
    阿文憤怒地說:「這次住院後,院方不斷誘導,希望我們將母親帶回家,甚至發出4次病危通知,告訴我們母親沒救了!我們當然不願出院,去年10月,我媽四肢全部變黑,左腿甚至腐爛、發臭,為防止細菌隨血液擴散全身,醫師原本打算將我媽四肢都截斷,經我們苦苦哀求,最後截掉左大腿,但5月30日再度病發,這回連右腿也截了。」
     
    王婦住院當天除了胃不舒服,健康狀況無恙,不料最後因敗血症截肢。(讀者提供)
     
    離譜的是,當初為了醫治王婦肝臟的水泡,家屬才同意做內視鏡,最後卻是在她2度住院,醫院發出第2次病危通知、進行搶救時,醫師「順便」做外引流管,處理掉水泡問題,這讓阿文氣得大罵:「廖苡君一開始這樣弄不就好了嗎?幹嘛要瞞著我們裝支架!」

    榮總官網顯示,膽管支架手術感染發炎風險7至27%,比內視鏡的1%高出許多。(翻攝畫面)
     
    事後,台中榮總找了不同科的醫師會診,並對家屬說明,外科醫師羅少喬與另一位吳姓醫師告訴家屬,如果水泡是良性,其實「打開來抽一抽」就好了,如果變成惡性腫瘤,至少得切掉2/3的肝臟,甚至要做肝臟移植手術,吳姓醫師更直言,支架手術過程中,若不慎弄破水泡,有可能讓惡性腫瘤擴散。
     
    換句話說,如果是良性水泡,根本不用裝支架,如果是惡性腫瘤,裝支架也沒意義,既然做了侵入性的內視鏡檢查,廖苡君應該做的,是抽取水泡附近的組織進行檢驗,再擬定後續治療計畫,而不是裝不必要的支架。
     
    王婦的律師張家榛(圖)指出,廖苡君違反醫療常規,有重大疏失。
     
    王婦家屬的委任律師張家榛指出,其實榮總肝膽腸胃科「衛教園地」網頁的資料也提到,內視鏡手術出現併發症的機率是1%,但支架放置術的併發症風險高達7到27%,廖苡君術前並未告知家屬相關風險,出事後才說:「這是一整套的,是必要性處置,不會特別問過家屬。」
     
    律師認為,廖的行為違反醫療常規,有重大疏失,已為王婦提出過失致重傷害的刑事告訴。
     
     
     
     

    【醫療糾紛害截肢3】台灣醫院愛開刀 他點破全民都成肥羊內幕

     

    手術前,醫師只讓家屬簽署內視鏡手術同意書,並未告知會裝支架。
     

     

    行醫超過40年的C姓醫學系教授表示,以王婦的案例,若追蹤5年都沒擴散成肝癌,9成是良性水泡,而且,膽管週遭細菌很多,感染風險極高,應慎重行事,會導致令人遺憾的結果,可能是醫院鼓勵醫師多幫病患裝支架,這種情形在台灣醫界很普遍。
     
    C教授指出,台灣的健保制度,使得醫院逼醫師推銷不需要的檢查、治療及昂貴藥品,例如,醫師應該先對患者進行問診、觸診,初步診斷,再視狀況進行斷層掃描、核磁共振或X光,進一步確認,但現在都是先安排患者做檢查,然後醫師直接看結果下診斷。做一次斷層掃描收費3千元,醫師可抽2成,但問診再詳細,醫院只給50到100元的診療費。
     
     
    C教授還透露,台灣椎間盤突出(骨刺)手術,也有8成是不必要的,國外醫師會以復健的方式,慢慢協助患者改善病況,若是非開放性骨折,其實只要固定4到6週就會復原,但台灣醫師卻喜歡動手術、打釘子,因為放釘、取釘能讓醫院賺到2次手術費用,醫師也賺到績效,何樂而不為?
     
    台灣醫界會有這種現象,主要是制度問題,C教授表示,其實很多大醫院的主治醫師沒有薪水,內科醫師還可以靠昂貴的自費藥物抽成,外科醫師只能靠手術賺獎金,加上台灣的醫病資訊不對等,讓患者及家屬只能對醫師的說法言聽計從,成為醫院利潤至上的冤大頭!
     
     
  • 商品Q&A

    • 提問者稱呼
    • E-mail
    • 手機
    • 電話
    • 留言內容
    • 驗證碼
上一頁
TOP